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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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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起并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守护生命与健康,红十字救在身边”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行动力、最具创新力、最具影响力的基金会”,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2008年、2013年、2018年连续三次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5A级基金会"。 2010年、2015年、2021年连续三次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截至2022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累计公益支出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覆盖群体超过1000万人次,先后荣获7次中华慈善奖,共有8个公益项目获奖,包括:红十字天使计划、中国红行动、嫣然天使基金、春雨行动、小天使基金、“心拯救,一包药”、“新站·新健康”博爱卫生站、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等项目。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获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称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SGS全球社会组织对标审核双重认证的基金会,获评“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年度透明基金会”“自律透明奖”“年度榜样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公众影响力榜”第一名等多项荣誉。

黄石市慈善总会
黄石市慈善总会

黄石市慈善总会(英文名称HUANGSHI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HSCF)是由本行政区域内外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团体、有关部门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黄石市慈善总会具有协调和指导全市范围内慈善团体的行业管理职能,是全市最大的综合性慈善组织。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筹募慈善款物,开展赈灾、济困、扶孤、助学、安老等公益援助促进社会的公平进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本会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黄石市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是黄石市民政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业务范围:(一)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资金;接收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收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组织和人士的捐赠;接收各级政府委托的其他捐赠;举办义演、义卖等社会募捐活动。(二)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依据《慈善法》开展安老、助孤、帮残、助学等各项慈善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参加扶贫济困救助工作。(三)赈灾救助。协助各级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承担赈灾援助项目,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四)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组织社会慈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五)事业发展。按照本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建立黄石市慈善事业基金,兴办各类慈善项目和资助慈善公益事业;完善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指导和协调全县(市)区慈善机构建立和发展,以促进全市各级慈善事业的发展。(六)交流合作。在国内外开展慈善交流活动和合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国内外人士、机构、团体、组织提供服务,帮助他们筹划和实施救助项目。向需要救助的地区和社会群体提供慈善援助。(七)慈善宣传。普及慈善知识,广泛开展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的发展道路。

宜昌市慈善总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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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宜昌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YiChang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YCCF。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热心宜昌市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动员和组织社会广泛开展慈善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是宜昌市民政局,本会接受宜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华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等活动,应在事前7个工作日报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申报当年举办活动计划,列入计划后,应在活动前1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本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 本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七条 本会会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36号。

郴州市慈善总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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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慈善总会(ChenZhouCharityFederation,缩写CZCF)是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由市内外热心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境外侨胞)、企事业单位(包括外资驻郴机构)和有关团体(包括海外华人团体)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民间法人社会团体。市慈善总会于2002年开始筹备,2003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市民政局。2009年6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2015年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三届理事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现任17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特聘名誉会长1位;现任个人理事55人,理事单位39个。总会下设“三部一室一站”,即宣传部、募捐部、救助部和办公室以及惠风公益网站。总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方式,帮助弱势群体,资助公益事业。总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善款;协助政府民间发展各种慈善事业;开展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慈善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相关慈善团体的工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发展。市慈善总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共募集善款3.1亿元,在赈灾、救济、助孤助残、助医安老、助教助学等方面救助困难群众180万人次。特别是2009年换届后,总会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做大做强郴州慈善事业”“营造慈善大氛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开展了以宣传、募捐、救助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市慈善总会以“关注百姓,心系万家”为主旨,组织开展了多项救助活动,为部分贫困群体排难解困,深得民意。2010年至2016年,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16162.76万元,其中接收捐赠物资价值400万元(医疗体检车4台,按捐赠方意向转赠给第三、四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慈善救助支出9665.46万元,惠及贫困群体15万人次。积累慈善基金6000万元,为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市慈善总会的工作经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慈善组织、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先后荣获“湖南慈善奖”“中华慈善先进机构奖”,我市大病医疗救助2014年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项目奖)”,会长易佩康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个人奖)”。总会前秘书长陈岳还被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自2011年以来市慈善总会连续5年被湖南省民政厅评为“慈善工作先进单位”。郴州市慈善总会正以新的姿态,贯彻落实《慈善法》,高举关注民生扶贫济困旗帜,为开创郴州慈善事业的美好明天而努力!

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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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于2000年9月经郴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2月湖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其宗旨是:募集资金,奖优帮困,服务教育,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设理事会和监事会,有理事25人,监事5人。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为常年办事机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依法办会作保障。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产生于2005年2月,赵毅拯任理事长,李清生、赵如生、蒋桃生、谢志刚先后任副理事长,赵如生兼任秘书长,邓党雄任监事会主席;第二届理事会产生于2010年6月,蒋桃生任理事长,李清生、谢志刚、何建湘先后任副理事长,赵毅拯任荣誉理事长,李主其、王录槐先后任秘书长,周余武任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理事会产生于2015年6月,蒋桃生任理事长,何建湘、谢志刚、吴祖祥任副理事长,王录槐继任秘书长,赵毅拯继任荣誉理事长,李清生任荣誉副理事长,庹登军任监事会主席。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自办会以来,坚持一个方向:关爱师生,服务教育;树立一个形象:为民、务实、清廉;恪守两道工作程序:公开、公证;实行互联互动:联络协调郴州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同步发展。开展的公益项目有“三爱、两助”,以“三爱”为主。“三爱”即爱心助学、爱烛行动、爱心传承。“爱心助学”,即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继续学业。自2004年爱心助学活动开始至2015年,共资助困难家庭大中小学生1.575万人次,助学金2256.2万元;“爱烛行动”,即资助因病因灾致困教师、奖励优秀教师、培训城乡教师、走访慰问教师。2001年至2015年“爱烛行动”惠泽教师6675人次,开支1031.53万元;“爱心传承”,即组织曾经或正在接受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学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和教育他们传承爱心,回报社会;与此同时,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献爱心、做善事活动,以培养青少年的公益慈善意识。2010年以来,先后组织了25000多人次参加力所能及的有关公益活动。“两助”即:资助教育科研和援助学校建设。资助教育科研,活动始于2010年,至2015年共资助教育科研项目140多个,开支52.98万元;援助学校建设活动始于2001年,至2015年共援建学校60所,开支1618.2万元。这些公益项目的开展在郴州乃至湖南均造成较大影响,其中“三爱”已成为湖南知名品牌,爱心传承在湖南市州教育基金会是唯一的特色项目。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坚持面向社会广募资金,不断做大做强教育基金。至2015年,共募筹资金8028万元,用于公益开支5000多万元,现净资产2448万元。为郴州民生建设和发展壮大郴州教育作出了贡献。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坚持依法依规办会,严格按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与办法办事。每年的捐赠收入、业务支出等情况,均在《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郴州新闻网、郴州市教育基金会网等媒体进行公示;重大项目运作和“爱心助学”“爱烛行动”等业务活动,实行法律顾问认可制度和公证处公证制度;理事长任职届满与离任,实行财务审计和责任审计制度;每年接受省民政厅对上年度财务等工作情况的全面检查和随时接受监事会以及当地法规部门的咨询与检查,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先后荣获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等称号,并评为5A等级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官网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4月,是民政部注册、生态环境部领导的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首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曲格平教授获得联合国环境大奖后将10万美元奖金全部捐出,以此为基础成立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为基金会成立题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并捐赠当月工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黄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和蒋正华先后出任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曲格平、傅雯娟先后出任理事长。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搭建绿色、开放、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平台,在资金、项目、信息、技术四个方面,为政府、企业和社区间的合作交流创造条件,凝聚各方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已经在环境教育与宣传、环境法治培训和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评估监测、水环境保护与社区学校清洁饮水、野生物种与栖息地保护、森林草原湿地海洋保护、植树植草生态恢复与生态扶贫、灾后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生产者责任制度延伸制度、绿色能源和清洁电池利用与回收、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绿色低碳生活、碳汇林等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减污降碳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数百个环保公益项目和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有关项目和个人多次获得中华慈善奖等各类奖项,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创新力和影响力。作为慈善法颁布后批准的全国首批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连续被评为国家级“5A”社会组织,多次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环境保护部“先进集体”和“先进党组织”等荣誉。先后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专门咨商地位”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咨商地位,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会员,连续多年入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全球智库评估“全球环境智库百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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