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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古称甘州,西汉以“张国臂掖,以通西域”而得名,位于青藏高原和蒙古高原交汇的河西走廊中部,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商贾重镇和咽喉要道,素有“塞上江南”“金张掖”之美誉。境内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黑河绿洲、荒漠戈壁三大生态系统交错衔接,雪山冰川、森林草原、七彩丹霞、田畴沃野、湿地候鸟、荒漠沙丘等地貌交相辉映,使张掖成为坐落在祁连山、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上的城市,被国家列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全市总面积3.86万平方公里,辖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一区五县。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3.38万人,城镇人口58.67万人,城镇化率47.55%,境内有汉、裕固、藏、蒙、回等38个民族,其中分布于祁连山区的裕固族是全国独有的少数民族。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起草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承办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