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
2005年3月28日,在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方针指引下,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省联社受省委委托,对全省农信社党的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信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云南的农信事业起步于1952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精神,9月至11月期间,在云南的蒙自县新平乡、昌宁县漭水乡和宜良县蓬莱乡分别成立了农村信用社,此后的50年间,云南各地农村信用社陆续成立,并先后经历了人民公社管理、农行管理、人行代管、银监代管四个阶段。省联社成立12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省农信系统一盘棋的总思路,团结带领各级行社坚守“诚信服务、合作共赢”的企业文化和“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市场定位,构建起以支农支小为“主体”,公司业务(优质项目和企业)和资金业务为“两翼”的经营新格局,有效提升了全省农村信用社整体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