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和最高技术仲裁机构,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有关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以下统称为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和质量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复验、技术仲裁,组织开展进口药品注册检验以及上市后有关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方法的制修订以及技术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研究,承担相关产品严重不良反应、严重不良事件原因的实验研究工作;负责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相关工作;承担化妆品安全技术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国家标准物质的规划、计划、研究、制备、标定、分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生产用菌毒种、细胞株的检定工作,承担医用标准菌毒种、细胞株的收集、鉴定、保存、分发和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动物饲育、保种、供应和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承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以及能力验证、考核与评价等技术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相关单位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内容包括要闻、法律监督、基层动态、检察风采、检察改革、队伍建设、检察文苑、检察影音、站内公告等。省人民检察院是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任务,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进行侦查。
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地方机构、驻外使领馆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省级党委政府厅局机构设置、省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和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省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拟订全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并协调地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