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

中央政府采购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163号)的规定,于2003年1月10日成立,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等。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中心内设综合业务处、党群人事处、电子化和专项采购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处、工程招标与采购处(公共资源交易处)、项目评审处和信息服务处。

119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消防救援队伍事业单位。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