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起草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承办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冲积平原,是山东省的北大门,东经115°45′—117°36′、北纬36°24′25″—38°0′32″之间。 北以漳卫新河为界,与河北省沧州市为邻;西以卫运河为界,与河北省衡水市毗连;西南与聊城市接壤;南隔黄河与济南市相望;东临滨州市。距首都北京320公里。境内东西宽200公里, 南北长175公里,总面积10356平方公里,占山东省总面积的7.55%。德州市拥有“中国太阳城”、“中国功能糖城”、“中国中央空调城”、“中国粮油食品城”、“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城”、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城市名片,被命名为“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 “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德州是国家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