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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受委托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指导、管理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直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指导在杭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和专修学院党建工作。 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负责主城区高中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办学审批,统筹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协调、指导全市民办学校管理以及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布局调整、基本建设。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等教育,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负责全市教师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等有关政策并进行监测;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国(境)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指导、协调校园安保、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指导全市奖学助学、勤工俭学、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内部审计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建立并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国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