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内容包括要闻、法律监督、基层动态、检察风采、检察改革、队伍建设、检察文苑、检察影音、站内公告等。省人民检察院是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任务,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等进行侦查。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