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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起草全市人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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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全市人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统筹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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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

(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二)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三)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四)负责核电管理。(五)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八)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九)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十)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十一)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十二)承办国务院、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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